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
概況
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辦理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認定對象
(一)公辦高校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教學人員或擬聘教學人員。
(二)公辦高校編外聘用、民辦高校聘用的無證教學人員:工資關系在現任教學校,人事檔案在現任教學校或人才代理機構;系統講授1門以上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在現任教學校的教學時間滿1年;與現任教學校簽訂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三)高校附屬醫院無證臨床教學人員:由學校人事部門納入學校教師管理,具備衛生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承擔列入高等學校教學計劃的臨床教學工作,且近兩學年來承擔臨床教學任務、系統講授1門以上課程。
申請人員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交的材料見“申請材料”。
認定工作安排
(一)申請人員網上報名(4月8日-4月14日)。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實名報名,各高校要通知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報名,逾期不得補報。申請教師資格全面推行師德承諾制度,申請人應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個人信息,上傳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并對填報的信息進行核對。
(二)高校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體檢及申報材料的預審(4月15日-4月20日)。各高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廳工作安排,妥善組織本校申請人員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操作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各高校要匯總審核本校申請人員的申報材料,并將本校公示無異議后的申請人員基本信息、公示情況和學校審核推薦意見,以學校為單位正式行文向福建省教育廳申報。
(三)現場集中受理申報材料(4月21日-6月22日)。各高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報送福建省教育廳(受理地點:福建省教育廳二樓行政服務中心),報送材料包括學校申報文件、《高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4,一式3份)以及每位申請人員的材料。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沒有網上報名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教育廳將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并將認定結果反饋各高校。符合法定認定條件的,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以上為2025年春季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每年度認定工作安排詳見福建省教育廳文件。
申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雙面打印);
2.學歷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3.《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5.在編、在崗材料:公辦高校在編教師提供本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任教情況說明,公辦高校編外聘用、民辦高校聘用教學人員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須能體現目前在聘且已在該校聘滿1年)和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輔導員、臨床教學人員材料:輔導員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情況說明(應包括擔任輔導員時間、擔任本校何年級何專業輔導員以及是否還在輔導員崗位上等內容,并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簡歷欄目中注明“輔導員”);臨床教學人員提供衛生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所在高校出具的納入教師管理和近兩年臨床教學材料等;
7.小二寸彩色相片2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書寫工作單位及姓名);
8.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請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職資格證書或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博士研究生學位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其他申請人:
①《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即《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和復印件;
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表》(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可免,但應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學籍檔案復印件)。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其余二份單獨匯總)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不含證書原件)統一使用A4規格紙張制作或復印,材料應加蓋學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順序進行左側裝訂,并將材料清單裝訂成封面以便審核。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是http://www.jszg.edu.cn。
查詢渠道
中國教師資格網-證書查詢
https://www.jszg.edu.cn/validationList.html?t=1756262229000
咨詢渠道
省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91-87091602;
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591-83440494。
常見問答
(1)本人查詢和驗證
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查詢本人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或進行證書驗證,需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賬號并完成實名核驗,再通過網站“證書查詢”欄目中的“本人查詢”進行查驗。
(2)其他查驗
中國教師資格網“證書查詢”欄目的“其他查詢”,是系統提供的非本人操作的證書查驗功能。該操作無需進行賬號注冊。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的,由當事人向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提出補發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損毀并影響使用的,由當事人向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提出換發申請,并上交損毀的證書。
證書補發換發時間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以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的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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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閩公網安備:35000899002 